男子出钱为红颜好友购买高级轿车,关系恶化后,遂要求返回车款。日前,焦作市解放法院对这起财产纠纷案予以判决。
潇洒富有的张秀林是个生意人,闲瑕之时偶尔上网聊聊天。2012年4月,张秀林通过QQ聊天结识了活泼美丽的女网友刘霞,在多次聊天后,两人相约见面。见面后张秀林被活泼美丽的刘霞所吸引,俩人遂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2012年6月,看到好友刘霞出行不方便,豪爽的张秀林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向刘霞打款19余万元,为刘霞购买了一辆高级轿车,并在购车当日又通过银行账户为刘霞垫付车款、保险费4000余元。之后两人因琐事关系恶化,张秀林就想将车要回,于是他就以到郑州办事为由和刘霞驾驶新买轿车到郑州市。在郑州等侯的张秀林的爱人及亲属以刘霞购车款是自己借给为由将车扣留。刘霞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明双方存在经济纠纷,不予立案侦查。2013年,张秀林以不当得利(返还财产)为诉因,向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霞给付借款201302元。
法院认为,原告张秀林通过自己银行账户给被告刘霞打款以及支付购车款、保险费共计201320元,刘霞对打款事实予以认可。原告要求被告返还201320元不当得利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刘霞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秀林人民币201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