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焦作中院采取“三步走”方法,全面开展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的清理清查活动。
深入发动动员,精心筹划清理清查活动.2013年11月19日,收到省法院办公室《关于报送清理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的通知》后,立即向院党组汇报。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和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均做出重要批示,责成办公室牵头、政治部、监察室和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清理清查活动。随后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辉多次召集政治部、监察室和部分业务庭室负责人,深入发动动员,研究制定清理清查活动的方案。历经3次讨论和6次征求意见,最终确定了各单位自查和中院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清理清查活动方案。
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活动。11月28日,焦作中院以内部明电的形式向辖区内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下发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清理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的通知要求和领导批示,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放一事、不漏一人,并将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和清理结果书面报告,没有兼任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务的,也要书面零报告。各单位收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清理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的通知》的内部明电后,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清理清查活动。沁阳市法院通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学透悟透上级法院指示精神,精心安排清理清查活动。焦作中院审监一庭召开部门会,原原本本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申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不得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的通知》,组织大讨论,增强干警牢固树立审判人员不得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的意识。目前焦作中院各部门及辖区内基层法院的清理清查书面报告已全部报送完毕,没有兼任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务的单位也进行了零报告。
抽调精兵强将,精心组织抽查活动。从12月4日起,焦作中院抽调精兵强将,组织成立清理清查工作抽查督导组。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和随机找干警谈话等形式,认真组织抽查督导工作。通过历时三天时间的抽查督导工作,先后召开座谈会4次,查阅有关资料31份,与23名干警进行了谈话,没有发现焦作中院及辖区内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