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对职业的自我认可程度决定着其对岗位的热爱程度,而对岗位的热爱程度又必然会影响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更关乎司法公信力的建立。为了全面了解法院工作人员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认可度,进而分析对工作的效率影响程度,并从中寻找出提高法院工作人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案,焦作市A区法院印发了调研问卷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答题,调研问卷共有36题,分为“答题者基本情况、工作岗位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和司法水平情况”等四个部分,内容涉及晋职晋级、薪资、住房、职业保障、退休等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次调研共发出问卷58份,收回58份。现综合分析如下:
一、答题者基本情况
在基本情况调查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答题人员男多女少,年龄多数在40岁以下。本次调研共有39名男工作人员和18名女工作人员参与答题,1名工作人员未选择性别。从答题工作人员年龄上来看,30岁及以下23人,占总人数的40%;31——40岁25人,占总人数的43%,两者合计占到了总人数的83%,所以接受问卷答题者多为年轻工作人员。
(二)答题人员在法院的工龄普遍较长。在接受问卷调查的工作人员中,3——10年工龄的有16人,10——20年的19人,20年以上的14人,占到了总人数的84%以上,说明在接受问卷调查的人员中,大多数都在法院工作了3年以上,其对各岗位的职业状况应该是比较了解和熟悉的,这会提高调研效果。
(三)“薪资和住房”是目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调查显示,薪资、住房和晋职晋级是答题人员选择最多的前三甲,其中选择薪资的29人,占总人数的50%;选择住房的17人,占总人数的30%,两者相加,占到了总数的80%以上,可见尽快解决薪资、住房问题,已经成为了大多数法院工作人员最迫切的、最基本的要求了。
(四)普遍认为工资“偏低、过低”。在全体答题人员中,认为工资偏低者33人,认为工资过低者25人,两者之和为58人,占总人数的100%。
(五)在退休年龄这个问题上,普遍认为应当保持现状或适当缩短。认为应该“保持现状”的人员共39人,占67%;认识应该“适当缩短”退休年龄的人员有15人,占26%,两者之和为54人,占到总人数的93%以上。可见,大多数法院工作人员感觉工作并不愉快或压力较大,渴望提前退休。再结合本次参加答题者多为年轻法官,可见,这种思想在年轻法官中也普遍存在,基层法院目前的工作状态,已经不能为大多数年轻法官所接受。
二、工作岗位情况
在工作岗位情况调查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答题人员集中在审判执行部门。从参与问卷调查的部门分布看,审判部门21人、执行部门占15人、立案部门2人、结合部门5人、其他部门1人,有14人未选择部门。可见,本次接受问卷调查人员主要集中在审判执行部门,占到了总人数的62%。
(二)对调换岗位兴趣不大,如果调换,则都向往综合部门。关于是否愿意调换工作岗位这一问题时,32人表示“无所谓”,占总人数的55%;同时15人表示“愿望”,占到了总人数的26%,这说明多数人对于是否调换岗位兴趣不大,部分人员表示愿意调换。而结合最向往的工作部门来分析,想去综合部门的36人,占62%;审判部门的11人,占20%;执行部门7人,占12%;立案部门4人,占不到7%,据此可以看出,多数人想去综合部门工作。
(三)最不愿意到审判执行一线和最愿意到综合部门,认为综合部门压力小是根本原因。分析17——19题可以看出,最不愿意去审判部门的26人,最不愿意去执行部门的21人,最不愿意去立案庭的3人,最不愿意去综合部门的0人。而认为工作压力最大的岗位是审判部门34人,其次是执行部门21人,两者合计55人,占到了总人数的95%。认为工作岗位压力主要来源于案多人少30票,执行难20票,信访压力大14票,综合性事务繁杂12票,可见以上四项基本都会对各岗位,特别是审判执行岗位造成压力。
三、队伍建设情况
在队伍建设情况调查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认为目前的考核制度效果并不理想。在此项问题的回答方面,有25人选择“只是一个量化指标,对于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没有很大的作用”,占总人数的43%;有24人选择“一定程度上能规范工作的期限要求,但对于提高工作质量没有约束作用”,占总人数的42%;两者合计占85%,也就是说大多数人并不认为目前的考核制度对促进工作质量有太大的帮助。
(二)工作人员对职级晋升方法和途径存在较大认识差异。虽然认为通过“认真努力工作,专心钻研业务,凭工作能力与业绩”能够顺利实现职级晋升的工作人员有33人,占到了总人数的57%,但仍有15人认为要想顺利晋升职级,应“紧跟领导,得到领导的认可与欣赏”,占到了24%,且还有4人选择了“辨清政治风向,紧趋高层动态,凭政治的判断力与贴近度”选项,所以由此分析,仍有不少工作人员认为职级晋升并不靠工作业绩和能力。
(三)多数工作人员认为所在单位层级、岗位流动“缓慢”。选择“缓慢”选项的人有31人,占总人数的53%。另有20人选择“适中”,3人选择“较快”,4人未选择。
(四)法院工作人员愿意参加更有实际意义的活动。排第一位的是“社会走访”,共有18人选择;第二位是“道德教育”,共有16人选择;第三位是“调查研究”,共有12人选择。“会议”和“政治宣传”各有2人选择,1人选择“其他”选项,7人未做选择。从以上可以看出,大家更愿意参与有实际意义的活动,而排斥以会议落实会议和空洞的政治宣传。
(五)大多数工作人员认为目前法院开展的各项活动过多,已经影响了法院正常工作。其中25题共收到有效票36张,其中25人选择过多,1人选择稍多,也就是说在36人中,有26人认为活动太多。而在第26题回答活动是否影响了正常工作问题时,有36人选择已经影响到了正常工作,占总人数的62%;18人选择未影响,4人选择其他选择。
四、司法水平情况
在司法水平情况调查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个人努力与老法官的“传帮带”,仍是目前提高办案水平的最有效方法。选择“个人努力与钻研”者32票,选择“通过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发挥老法官的指导与帮扶作用”者24票,可见大家提高司法水平的主要渠道仍是个人努力和老法官的传授指导,大家并不地因为想晋职晋级才去主动提高自己司法水平的,且认识通过司法改革中科学审判运行机制的引进也并非提高司法水平的方法效果有限。
(二)大多数人员认为当前合议制度存在问题,而同时又认为没有改革制度的必要。这是对30题和31题综合分析的结果,然而这两个问题的回答看起有矛盾的地方。分析认为,可能性有两个,一是制度虽然存在缺陷,但是不存在无缺陷的制度。也就是说,没有比目前的合议制度更好、更兼顾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性的司法制度了。二是制度本身不存在问题,问题在于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三)待遇问题是决定法院队伍素质的重要原因。大多数人认为决定焦作法院系统人员素质现况的原因是“焦作法院的待遇不理想,不具有吸引力”和“焦作经济水平相对落后,高素质人才不原进入或即使进来后又选择离开”分别占33票和21票,说明大家认为人才流失的原因已经主要是待遇问题了。
五、问题原因及对策
可以看出,近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法院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职业状况的评价发生了一些变化。突出表现在:一是在思想方面,从重视荣誉晋级等精神方面的追求,转向追求薪资待遇等物质方面的追求。这可能是因为受到了近年来的市场经济改革大环境影响所致,目前社会上的成功人士标准日趋多元,但综合起来多是以金钱和物质占有来衡量一个人的地位和成功度,法院工作人员也是社会人的一部分,肯定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是在工作上,认为案件更加难办了。从岗位选择来看,多数人选择综合岗位,认为审判执行等一线岗位压力巨大,这压力有来自信访的、执行难的等各个方面,当然也有案件本身的审判裁判难度越来越大等等。然而,归结起来就是大家认为现在的司法环境不好,案件办理难度在不断加大。三是在自我职业评价上,认为自身社会地位一般。从以前的“一人当法官,举家得荣耀”,到现在的个人认识社会地位一般,不难看出这种心理的变化和落差,笔者认为其中经济原因应该是决定因素,很难让一个成家立业、养家糊口都困难的人去谈自己职业的尊荣感。
那么怎样才能提高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对职业的自我认可,从而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法:
(一)加强对法官的有效性培训。当前对法官培训的类型较多,但培训效果不佳,培训方式机械,内容实用性不强,培训时花费时间和精力不少,而培训后效果并不理想,未达到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其中政治觉悟、思想理论培训机会更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工作人员的思想阵地,使物质主义、甚至是拜金主义得以侵入和漫延。
(二)加强对基层法院财力支持。当前基层法院办公经费主要是靠当地政府,对出差办案、日常信息化办公保障尚有不足之处,经费保障到位才能使法官办案无后顾之忧,不再找当事人的麻烦,这对提高司法公信力也有作用。
(三)加强案件受理的管辖协调。目前,在同一个辖区之内,编制相近的基层法院很多,但案件受理并不平衡,这就导致有的法院案件压力很大,案件多的办不完,而有的法院案件少,大量的审判力量闲置,而无论案件过多或过少都会影响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成就感。
(四)应注重提高法官待遇和职业保障。这是法院工作人员最为关注的问题,我们要在注重法院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提高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其的待遇,至少应做到让法院工作人员不愁吃饭、穿衣、住房和就医,如果这些基本保障要求都无法得到满足,那么工作人员们可能就会通过其他手段加以实现,比如权力寻租、开辟第二职业等等,那时必然会影响法院工作人员的司法工作效率,进行影响司法公信力,也必然会导致法官高素质人才的不断流失。至于广泛讨论的究竟是该先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素质,还是先提高待遇加强职业保障的问题上,笔者应是后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得人才并留得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