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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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强化印章管理助推司法公信力建设

  发布时间:2013-12-16 09:45: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保障法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近日,焦作中院完善印章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法院印章规范化管理。

    严格印章管理。印章统一保管,加强硬件设施,配备专用保险箱,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印章管理安全.严格用印审批。各类红头文件、法律文书或其他需要使用印章的文书必须由承办人员持领导签发的原件或统一印制的印章审批表,到指定地点加盖印章。严格用印登记。对需加盖院印的各类文件、法律文书,机要人员必须按照领导审批意见,严格审查把关,并确认登记无误后方可用印,不按规定办理的,一律不予用印。 严格印章使用。印章只能在本院的各类文件、法律文书及其它需要使用印章的纸质载体上使用,不得在空白文书或者与单位工作无关的材料上加盖印章。确因工作需要的,一律经审批后方可用印。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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