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按照绩效考核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中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201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院绩效办充分征求了中院各部门的意见,对平时工作定期统计上报、材料充足的部门,不再实地考核,对需要到实地检查考核的有党风廉政建设、内部测评、机要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及司法行政装备建设等工作,由中院派出两个考核组赴各基层法院统一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采取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召开述职述廉大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组成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评分标准,确保考核程序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客观真实。
通过考核,为今年全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真正达到了以考核为动力,检验工作、推动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