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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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召开全市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发布时间:2013-12-24 16:03:52


    12月24日,焦作召开全市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12月16日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红岩宣读了省法院通报和焦作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市中院其他在焦院领导出席会议,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江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市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省法院通报中吸取教训,引起足够警醒,要认识到个人违法违纪行为,不仅给个人事业、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重创,更是对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的玷污和损毁;要站在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法院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公正司法、廉洁从政对人民法院事业所具有的重大现实意义,杜绝侥幸心理,清除模糊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

    江院长要求,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真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法院审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中负有的双重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在做到自身清廉的同时,更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管理,要善于管理、大胆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在对主管院领导负责的同时,也要对自己部门干警负责,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一旦干警被发现因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活动的,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也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江院长强调,全市法院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查不怠,做到发现问题主动查,群众举报及时查,上级督办重点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活动内容,主动受理群众举报。全市法院干警要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自身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教育,防止小事拖成大事、小错酿成大错。凡被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举报有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的,一律先停职,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核查,凡经调查属实,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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