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来是一件很喜庆的事,可是对于新郎小兵来说,因为朋友的意外受伤,却让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去年5月12日是小兵大喜的日子,他打电话让朋友王永利过来帮忙。婚礼当天,王永利被安排在面包车上放炮。途中,放炮车不知为什么突然鞭炮爆炸,王永利为了逃命不顾一切地跳下了正在行驶的车,最终他受伤住院,经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左颅骨折,小兵支付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后就不再管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永利为小兵的婚礼提供劳务,个人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王永利在劳务帮工中因帮工活动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小兵作为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合理费用,王永利的请求依法予以支持。王永利在提供劳务时,放炮未注意安全、且出现危险情况后未采取正确的避险措施,导致自己受到损害,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以40%为宜。小兵承担主要责任,以60%为宜。王永利所需要的二次手术等相关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可另行起诉。
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判决小兵应当赔偿王永利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