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法院为切实加强对“两抢一盗”缓刑犯的考察、监管和帮教,防止只“判”不“察”,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缓刑犯的考察帮扶工作,2009年以来所判 第一,严格规范缓刑犯保证措施。该院严格规范缓刑犯保证措施,积极引导缓刑犯签订保证书,增强了缓刑犯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其自觉接受监管考察、遵纪守法,有效预防了缓刑犯重新违法犯罪。
第二,对缓刑犯进行定期跟踪回访。通过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回访考察,检查其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并加强对缓刑犯的思想及法制教育,及时矫正缓刑犯所出现的不良思想,在进行教育的同时,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有效促进了帮教工作措施的落实。
第三,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为确保对缓刑犯考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严防监管失控现象的发生,该院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有力保障了缓刑犯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