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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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法警支队开展“业务学习周”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警察业务能力

  发布时间:2014-02-12 09:39:56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业务能力,市中院法警支队利用春节过后警务保障任务相对较轻、外出保障人员相对较少的有利时机,于2014年2月10日至14日开展了为期五天的“业务学习周”活动,对全体司法警察集中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

    学习时间、人员严格落实。在“业务学习周”活动中,法警支队每天上午8:30到10:30安排两个小时时间,组织全体司法警察集中进行理论知识学习;每天下午3:00至4:30安排一个半小时时间,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进行警用装备操作技能训练。同时,法警支队对学习时间进行了严格落实,对所属人员进行了严格要求,确保学习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学习内容合理安排。对学习内容的安排,法警支队以警务保障安全为宗旨,紧密结合警队工作实际,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有针对性的安排学习内容,重点组织大家重新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等与警务保障工作息息相关的内容,使全体司法警察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执法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从而有效提升司法警察的执法水平。同时,针对大家对部分警用装备性能不了解、操作不熟练、使用方法不正确的问题,重点对X光机、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灭火毯、网枪等装备进行了实际操作训练,确保警用装备发挥出最大的保障效能。

    学习方式灵活多样。在理论学习中,法警支队摒弃以前照本宣科的学习方式,而是采取先组织大家围绕“如何开展好警务保障工作”进行讨论发言,找出以前警务保障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再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进而找出堵塞漏洞的办法,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更好的提高学习效果。在装备技能训练中,法警支队采取装备性能讲解、实际操作演练和以老带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每名司法警察对配备的警用装备做到性能熟悉、熟练操作、正确使用,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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