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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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千里外 殷殷爱民情

  发布时间:2009-08-06 11:17:01


    2009年8月3日下午,武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明达来到邮政局,把2650元赡养费汇往山东济南。手续办完后,又拨通长途电话,告知收款人老刘款已汇出,注意查收。电话里,老刘连声说:"这么快就收到了救命钱,真没想到,真没想到!"

    去年1月,山东济南的老刘和家在武陟的大儿子小刘在法院达成赡养调解协议,小刘每月支付赡养费150元并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截止到今年6月,小刘仅给付450元,余款拒不履行。此时远居山东济南的老刘因体弱多病,正急需用钱,可81岁的高龄让他难以再次承受跋涉之苦,只好委托小儿媳杜某奔波千里,代为申请执行。

    7月15日杜某来到我院申请执行。立案庭迅速立案,并将案件立即转到执行局。局领导审查案情后,要求副局长李明达急事急办,在最短时间内结案。同时,考虑到杜某在武陟人生地不熟,很不方便。遂让其留下申请人准确的银行帐号和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待执行款到位后,由执行人员负责汇出。杜某在期盼中离开武陟。

    2009年7月18日刚上班,副局长李明达就冒着酷暑,驱车来到龙源镇小原村,向被执行人小刘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于7月28日前将赡养费2650元交至法院,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但其逾期未履行。8月3日上午9点,李明达副局长再次带领执行人员驱车赶到小刘家中,对其传唤并做了其家属大量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小刘的妻子将2650元赡养费交到了执行局。当日下午副李明达就赶赴邮政局将该款汇出。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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