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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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特大撬盗保险柜案宣判 三名罪犯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09-08-06 11:17:35


    日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跨越焦作、新乡、开封、漯河、巩义、驻马店等地的特大撬盗保险柜案,进行宣判。盗窃团伙的5人当中,三人被处以无期徒刑,其余2人分别被处以十五年和十二年有期徒刑,5人分处34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开庭审理查明,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间,被告人雷雪祥、雷邦才、雷子江、龙胜祥、吴生五人结伙和伙同他人从贵州来河南找钱。五被告人使用螺丝刀,洋镐,撬棍等作案工具,通过撬门或撬窗进入被害企业、公司的财务室,撬盗保险柜。其中在焦作温县汇豪实业有限公司的财务室,撬其保险柜,盗走现金387800元。之后为了出来偷钱方便,雷雪祥、雷子江和雷邦才还凑钱买了一辆北京现代车,用于盗窃活动。五被告人在河南各地大肆进行盗窃活动,流窜作案,总共盗窃15起,撬盗保险柜13只,盗窃现金达117万余元,盗窃三根金条、两枚金戒指等财物,盗窃财物总价值共计1214580元,给被害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损害,危害了当地经济稳定发展,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庭审过程中,五被告人对上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相互结伙,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盗窃罪。五被告人多次流窜作案,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雷雪祥、雷邦才和雷子江无期徒刑,判处龙胜祥有期徒刑15年,判处吴生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五被告人均未上诉。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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