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焦作中院“三书一卡”保廉洁

发布时间:2009-04-13 18:13:5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对干警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总结近年来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院党组研究,从4月7日起,我院正式实行《信访举报情况说明通知书》、《诫勉谈话通知书》、《监督改正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制度(以下简称“三书一卡”)制度。

    “三书”指《信访举报情况说明通知书》、《诫勉谈话通知书》、《监督改正通知书》,是通过发通知书的形式,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干警和部门发出警告、警示、诫勉;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情节和干警改正态度等情况,对其提出建议、规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以促其整改。“一卡”指《廉政监督卡》,是通过随案向当事人发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对案件审理审判、执行等工作环节中承办干警、部门是否依法办案、有无违反程序、实体法律、违反办案纪律和“五个严禁”规定等,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三书一卡”主要适用于1、违反审判纪律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2、违反执行纪律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3、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3、违反社会道德、群众有反映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4、违反法院日常管理规定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其中,《廉政监督卡》适用于在中院立案、审判、执行的所有案件。

    实行“三书一卡”制度旨在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做到有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中,以防微杜渐,更有效地教育、帮助、保护干警。同时,“三书”及反馈、处理情况,将载入被反映干警的廉政档案,并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