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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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办公室四项措施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发布时间:2014-03-21 09:06:07


    3月19日,市中院办公室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辉出席会议,并对办公室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端正思想,振作精神,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摆到重要位置,结合办公室工作发挥职能做好各项工作,要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程”的思想,照抄照搬以往的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切实端正思想,振作精神,积极投身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

    严字当头,细处着手,保质保量完成好规定动作。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已经很明确、任务也很具体,我们一定要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和要求,紧贴自己的岗位职责,坚持从细处着手,保质保量完成好规定动作。规定动作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纲目,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节点,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规定的每一项动作,以点带面,掀起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潮。

    细化责任,立敢于较真,保证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就是坚持在“认真”二字上下功夫,细化教育实践活动每项工作的责任,做到“四定”。一是定教育实践活动的活动组织,由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做到有人召集、有人组织、有人督促;二是定教育实践活动的记录统计,由办公室内勤具体负责,建立健全教育实践活动的每项工作台账;“三是定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每次活动的组织和学习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或党支部书记负责查阅并签名,确保活动组织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定教育实践活动的定期讲评,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每周一小讲评,每月一大讲评,讲到事,点到人,以良好的司法为民作风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认真的答卷。

    贵在持恒,立查立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收到实效。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没有休止符,改进作风永远在路上,要持之以恒地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抓作风转作风上当表率当先锋,以严谨优质的服务意识锐意进取,以优良作风高效工作汇聚法院建设的正能量,使每名干警都受到教育,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真正使教育实践活动收到实效。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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