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市《身边的榜样》栏目组赴马村区法院采访该院执行局优秀共产党员刘瑾。
刘瑾,女,42岁,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从事书记员、报表统计员、执行局内勤等工作,她干一行爱一行,在法院的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做到忠实履职、真情为民,法治的威严和法律的温暖在她的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是基层法院干警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典型代表。她连续六年为山村老人义务送赡养费的事迹成为法院联系群众的经典案例,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批示为全省“人民法官的楷模”,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全市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3年,入选焦作市第八批“身边的榜样”数据库。
采访组由市委宣传部宣传科许向前带队,焦作日报、焦作广播电视台、焦作广播电视报、焦作广播电台四家媒体集体对刘瑾进行了采访。
采访组从刘瑾的工作、生活以及联系群众等方面对刘瑾进行了全面的了解核实,一致认为,刘瑾能立足本职,一心为群众着想,并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好事和实事,是最接地气的一位先进代表人物,她的事迹真实感人,是新时期广大党员学习的榜样。
据悉,近期,采访的各家媒体将陆续刊发、播出刘瑾的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