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把活动开展与促进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实践载体,增强活动效果,焦作中院党组决定,2014年在全市法院统一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为扎实做好活动开展前的各项筹备工作,4月11日,焦作中院召开了“司法公开年”活动筹备工作协调会,中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和相关综合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志峰主持。
会上,焦作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国立重点介绍了关于如何开展“司法公开年”总体设想和工作思路;审管办主任施文星就各部门在活动前期应承担的筹备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与分工;赵志峰副院长就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和效果进行了强调。
最后,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利学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今年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是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一项长期务实、有效的惠民工程,要求全体法官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二要迅速落实。要及时把党组的决策传达到每位法官、干警,落实任务高标准严要求,突出成效。三要规范公开内容。要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从立案、审判到执行,要全程全面公开,内容要具体到审判执行流程各节点工作,按照依法、保密的原则,对需要公开、能够公开的项目,在法律允许和符合审判保密工作规定的情况下,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