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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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实招、求实效、让群众满意

焦作中院采取五项措施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发布时间:2014-04-14 17:52:08


    为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4月份以来,焦作中院出实招、求实效、对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采取五项措施,彻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及“隐性”超审限案件,有效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效。按照省高院2014年审判业务质效考评工作要求,焦作两级法院均成立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中院党组成员分片包干,接地气,带案下访,到基层亲自督导,确保清理活动收到实效。

    明确清理范围,全面排查。焦作中院将长期未结诉讼、执行案件和以当事人庭外和解为由扣除审限超过一个月及检察院阅卷超过一个月均未办理网上结束扣审手续的案件一并纳入清理范围。并把超过18个月未结案件做为清理重点,进一步排查“隐性”超审限案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案。

    动态管控结合,定期通报。院党组要求各基层法院审管办通过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日常监控,做到每日一提醒,每周一通知,每月一通报。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结案的,由承办法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后,由中院审管办按照审判流程管理程序报备审批。

    采取四定包案,逐案督查。对排查出的长期未结案件,特别是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院党组要求按照案件归属部门,逐案落实“四定”清理方案,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办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对每季度长期未结案件存量较多、清理工作效果不明显的法院,由中院派驻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经评查认定为无故拖延办案的责任法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严格案件审核,强化考评。对超过一年半的长期未结案件,中院要求承办法官逐案写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案件未结原因及存在问题,并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审查签字,统一报送中院审管办审查备案。同时将该项活动纳入绩效考核,对落实制度不力、清理效果不佳、长期未结案件久拖不决的部门和个人,严格按照考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出长期未结新增案件172件,第一度已结案32件。通过这次彻底排查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对于全市法院改进工作作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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