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山阳区人民法院在审判管理活动中,不断强化便民措施,提高群众满意度。
建立“假日法庭”和 “预约法庭”,安排法官在节假日值班开庭,对一些特定当事人譬如上班族、外出打工者,法庭安排在节假日开庭。要求法官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当事人,可向法官预约时间开庭,或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开庭时间后,向承办法官预约时间开庭。
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三留守人员和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尽可能的减少当事人讼累。针对法庭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推行定期回访制度,以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落实法庭“两便原则”,为当事人诉讼立案提供方便,对于当事人的起诉,代为将诉讼材料转至立案庭审查立案,减轻当事人立案负担;在案件审理方面,在辖区偏远村组设立巡回法庭审判点,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和次数,争取以点带面,尽可能方便当事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