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感谢咱们法院的同志啊,亲自把钱给我送家里来了,可帮了我的大忙!”一起工伤案件申请人的妻子仅仅握住前来上门送执行款的执行干警王卫军的手激动的说到。
案件申请人张某在焦作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打工,2011年3月因工受伤住院,出院后经劳动部门仲裁后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张某到外地务工。案件到达法院后,经过执行局干警的多方查证,该企业现已停产,经过马村区法院执行法警的不断努力终将执行款执行到位。
由于张某常年在外务工,其妻子女儿留守在家,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减轻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将法院的关怀带到每名留守人员的身边,4月22日上午,马村区执行局干警王卫军、刘瑾、李林鹏亲自将执行款送到了张某家中,交到了张某妻子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