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决战第三季度,近日,焦作中级法院院长江金贵在全院中层干部会上,针对上半年绩效考评中存在的10个“不到位”问题,提出了19项具体措施进行全面整治。
江院长指出了目前焦作中级法院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等10个“不到位”问题。尤其在讲到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时,他说:“目前,法院存在一种不良现象,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完不成任务的,在责任追究时该批评的不批评、该通报的不通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领导同志碍于面子,存在不想管、不敢管、不愿管的好人主义思想;一些干警认为,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都不影响自己提拔重用和晋职晋级。这种情况任其发展,将严重影响全院工作,我们必须出重拳进行整治!”
针对10个“不到位”,江金贵提出了19项整治措施。
焦作中级法院的这一做法引起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的高度关注,张立勇在焦作中级法院报送的汇报材料上批示“很有力度”,“请办公室归纳整理,向各中院转发”。
随后,焦作市委书记路国贤也作出批示:“ 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更好地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有力服务了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最近,市中级法院对今年上半年工作运行情况的分析很到位,针对10个方面问题提出的加强绩效考核的工作措施很具体、很有针对性,这种居安思危、奋发向上、勇争一流的精神,值得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