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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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人民法院多举措推进涉“三留守”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4-05-06 11:32:17


    自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马村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三留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并采取多项举措关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生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优先快立、快执、快结。在专项活动中,该院执行局将涉及“三留守”案件作为执行的重点,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快速执结、优先发放执行款,最大限度地保护“三留守”群体的合法权益。

    认真排查,落实到人。对今年以来的执行案件全面开展排查,逐案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领导”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巧用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该院集中执行力量,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找,查封、扣押、冻结资产金额12.26万元;传唤被执行人18人,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有3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目前马村区法院执行局16件“三留守”案件已全部执结,执行款已送到申请人家中。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专项活动的成效、措施,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对“三留守”人员这一弱势群体的普法力度,采取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开通电话热线等形式,告知他们应享有的权利,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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