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中院出台了《青年干警导师制实施办法》,对进法院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青年干警实行一对一的帮带、手把手的指导,帮助青年干警迅速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缩短青年干警的成才周期。
一是精心挑选培养导师。为确保导师质量和帮扶效果,政治部对导师资质作出严格限制,明确规定导师必须是品质优秀、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能教会导的资深法官,一般应从中层领导干部中产生。各部门精心为所属青年干警挑选导师,通过征求意见、部门推荐、政治部审核等程序后方能确定为培养导师。
二是周密制定培养计划。培养导师与部门领导共同研究探讨,结合工作实际和干警特点,为帮带对象量身定制培养计划,确立培养的方向、目标和措施,安排培养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每名青年干警根据培养计划填写《导师制培养任务书》,并报政治部审批。
三是严格建立培养制度。培养导师每周与青年干警进行一次交心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传授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青年干警所在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辅导讲评,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明确改进方向。每季度政治部组织青年干警和导师举行一次交流座谈会,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开阔视野。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考核。逐一为被培养人建立培养档案,政治部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培养情况,及时协助解决培养期间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每半年对培养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不能严格遵守培养计划,不服从培养导师安排、培养效果不明显的青年干警,视情况延长培养时间。对延期培养仍不合格的延期转正,通过司法考试的行政编制人员不得任命为法官,其他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市中院首次共有20对青年干警与培养导师结成了帮扶对子,该制度的实行,有效弥补了青年干警在审判思维、实践经验等方面不足,充分发挥了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极大推进了法院人才梯队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