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中院组成两个督查组,对辖区十个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促使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上档升级。
市中院督察组通过实地暗访、现场明查等方式,分别对辖区十个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整体环境、硬件设施、功能配置、服务质量等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法院在硬件建设、便民服务设施配备等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硬件设施方面有所欠缺。大部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面积不达标、办公场所有限、功能区域设置不合理;未安装LED电子显示屏。
二是便民服务设施不齐全。大部分法院未配置防爆桶;触摸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法官行为规范》等法院规章制度未进行悬挂或张贴。
三是宣传栏内容陈旧、单一。大部分法院未及时对宣传栏内容进行更新,无法使群众及时了解法院近期开展的“三留守”及“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月”等专项活动及工作成效。
四是导诉员及律师值班情况不到位。诉讼服务中心虽设置有导诉台和律师值班室,但没有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及律师在岗,无法切实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焦作中院迅速出台了三项措施,进行规范。
一是完善相关服务设施,要对照《全省法院示范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达到“宽敞明亮、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标准,实现“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纠纷”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的目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是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基层法院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上,落实到宣传栏内容的更新、触摸屏的快捷使用上,切实方便群众诉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通过此次督查发现问题的法院,要对照不足,认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全市法院要切实提高服务群众质量和效率,争创服务设施一流,服务质量一流、具有焦作特色的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