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老妹儿还牵挂着我们的案子。喝水不忘打井人。等房证全部办理好了,我们亲自去看你……”日前,我院审监一庭副庭长赵彩霞到焦作市解放区胜利南街留守老人贾某家回访时,贾某的老伴儿拉着赵法官的手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1996年,贾某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自力西街的两间门面房,支付房款后装修使用,但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后来贾某才知道,该门面房属于液压附件厂所有,液压附件厂于1999年将该两间门面房卖给王某并办理了房产证。随后,贾某开始了十余年的诉讼之路。案件反反复复,几经周折,进入再审程序。2011年的时候,赵法官接手此案。
赵法官认真阅读卷宗材料后认为,此案系民事与行政交叉的诉讼,单单一个民事判决是解决不了纠纷的,调解结案才能既化解矛盾,又案结事了。案件只有调解了,老贾才能安心住上房子。审理期间,赵法官还了解到老贾的儿子长年在外打工,老贾和老伴儿还要照顾未成年的孙子,生活很是不易。为了这个官司,老两口就没过几天舒心日子。这更坚定了赵法官调解此案的决心。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反复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书签字了,案子结了,但是赵法官的工作并没有停下,她还牵挂着调解书的履行,忧心着房产证的办理。案件发生到最终调解结案,已经十余年过去了,原来的房产证已经注销了,现在的房产证办理要履行哪些手续。她去房管局法制科、登记处等科室了解房产证的办理程序,耐心向老贾和老王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引导老贾和王某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申请被受理后,赵法官一如既往地关注执行的进展,不时给老贾打电话,询问是否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赵法官的热心、耐心和细心深深感动了老贾,温暖了老人的心,让他感受到了法院对留守老人的关怀,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