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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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首次召开青年干警导师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5-08 08:47:23


    5月6日,市中院组织首次召开青年干警导师制座谈会,互相交流经验、发表看法,为发挥导师制作用出谋划策,20对青年干警和导师全部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国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乔国立指出:“师傅带徒弟、老同志带新同志”是一种优良的传统,很值得继承和发扬。青年干警导师制的发源地是我们焦作法院,这种形式之所以能够得到肯定及推广,是因为这种做法很符合法院实际,也很具有实效。市中院在推行青年干警导师制时要达到四个目的:一是要使青年干警迅速熟悉法院实际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确保每个青年干警一来到院里工作就有人帮带,遇到不懂的问题随时能够找到人请教;二是要注意提升青年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帮助青年干警把知识转变成能力,完成理论到实践的转换,使新同志强的更强,差的补上;三是要重点解决青年干警群众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群众工作经验是我们目前最大的问题,书本上是学不来的,只能靠老同志手把手地教,新同志一点一点的学;四是要帮助青年干警提升德、善、功的修养,使青年干警能够正确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良观点、现象、言论、行为,灌输和发扬正能量。

  乔国立强调:法院的科学发展就是培养好年轻人,市中院要把青年干警导师制坚持好、落实好、组织好。一是要挑选好导师,导师必须是品质优秀、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能教会导的资深法官或中层领导;二是要设置一些控制环节,要有培养计划,定期召开座谈会,做好培养记录,转正必须要有导师的评价;三是政治部人事处要建立培养档案,适时开展一些活动邀请青年干警和导师参加,这些环节都要载入个人成长痕迹;四是要强化导师责任制,导师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徒弟成长负责,不要误人子弟,如果传帮不好要调换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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