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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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送法进村 服务农村留守人员

  发布时间:2014-05-12 15:25:47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焦作中院少审庭法官走访时了解到,随着外出务工的增多,一些村民受到不良思想的冲击,导致婚姻观、家庭观、道德观错位,部分农村离婚率上升、“闪婚”“闪离”等现象较多,由此引发的诉讼纠纷也比较多。为此,5月9日上午,焦作中院法官深入农村,开展了“送法进农家”活动,努力帮助他们解决法律纠纷,受到了村民的欢迎。

    在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南岗村,法官与村民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并就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如彩礼、嫁妆、婚前购置房屋争议处理、同居关系纠纷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扶养费纠纷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让群众知道怎样用法律手段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更好地维护自身和法权益。同时,法官们还从社会、道德的层面,就如何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群众进行了交流,每一个人都应该慎重对待婚姻问题,法律保护婚姻自由,但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的想法及做法却是不对的,婚姻纠纷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到个人的生活工作、身心健康,也影响家庭的幸福及社会的稳定,必须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良好的心态,注意避免家庭矛盾激化,客观理智地评断自己与配偶的感情状况,一方一时糊涂办了错事并不是一定导致感情破裂,如双方感情基础还存在,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应当采取各种方式修复关系,逐渐恢复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不能不负责任地加剧家庭矛盾,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决定离婚的,应充分考虑子女利益,在公平合理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处理好子女抚育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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