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里的交流
作者:张建忠 苗晓霞 摄 发布时间:2009-08-13 15:02:17
解放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将原告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戒毒的一审行政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当地的戒毒所内开庭,戒毒所组织戒毒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图为8月12日,庭审结束后法官和吸毒人员在戒区外交流。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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