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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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成功协助兄弟法院完成执行

  发布时间:2014-05-16 11:25:45


    5月14日,焦作中院法警支队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函,请求增派警力,协助执行曹某买卖合同一案,并将曹某依法控制。

    曹某系库尔勒棉花中间商,由于长期拖欠当地棉农棉花款,被几十名棉农告上了法庭,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令曹某支付棉农欠款一百六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面对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曹某不是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兑现欠款,相反,还想方设法的转移财产,本人也是东躲西藏躲避人民法院的执行,造成案件长期没有得到执行。由于此款为棉农们买种子播种的钱,严重影响了当地棉农的生产和生活。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十分重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查找曹某的下落,通过多方了解,终于了解到曹某5月14日要从新郑机场坐飞机赶赴外省,得到这一重要信息后,库尔勒垦区法院执行干警连夜赶赴新郑机场,考虑到警力不足,库尔勒垦区法院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协助申请。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协助申请后,法警支队高度重视,马上报告了主管院领导,专门安排警车、组织精兵强将迅速赶赴新郑国际机场,全力协助新疆兄弟法院保障执行工作。情况紧急,顾不上吃午饭,焦作中院法警支队的法警马不停蹄的赶到新郑国际机场后,马上配合库尔勒垦区法院执行人员同新郑机场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向公安机关详细介绍了相关案情和被执行人的情况,明确了分工,开始了对被执行人的严密布控。蹲守了近8个小时,晚八时左右在机场公安地协助配合下,终于将曹某依法控制,圆满完成了协助执行任务,受到了新疆兄弟法院的连连感谢和高度赞扬。焦作中院法警支队的干警们返回单位时已经是午夜了,但完成任务的喜悦抹去了他们忙碌一天的疲惫。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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