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27个庭(处、室、队、中心),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1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的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2、依法审判对基层法院判决和裁定提出上诉和抗诉的案件。3、受理不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全市基层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4、依法审判由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5、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8、依法决定国家赔偿。9、对法律、法规、规定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0、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基层人民法院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11、领导全市法院的监察工作。12、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13、管理全市法院系统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14、承办其他应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在编人员255人,其中:行政编制226人,事业编制29人,离退休人员50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除做好上述中级人民法院职责工作外,根据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焦作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4年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和活动。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聚焦“四风”,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评,把学习教育与群众评价、查摆整改、建章立制穿插进行,做到立言立行、快整快改、务求实效;2、组织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加快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法院统一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开通焦作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微博、微视联动平台等;3、大力开展刑事审判专项活动。开展惩治环境污染侵权、犯罪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打击贪污、贿赂、行贿犯罪专项活动、集中审判涉医犯罪案件维护医疗秩序专项活动;4、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模式改革;5、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6、加强涉军维权和金融案件审理;7、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8、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常态化机制;9、开展“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10、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11、全面推行诉讼资产网上司法拍卖;12、开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甄别和依法终结活动;13、开展“让当事人见到法官,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14、全面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15、全面推行人民观审团制度;16、发展完善人民陪审制度;17、加强和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18、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法官、最美法官妈妈”和评选“全市优秀人民法庭”活动;19、开展“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主审法官”评比活动;2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1、开展“代表与法官面对面”活动;22、举办专题研讨活动;23、稳步推进审判法庭项目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4315.61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2384.6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93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431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61万元,含人员经费1558.23万元,公用经费147.38万元;项目支出2610万元,含部门专项支出1996万元和上级提前告知项目614万元。 附表:1、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upload/file/20140527/20140527102027_511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