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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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好夏季安全行车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06 17:06:05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做好夏季安全行车工作,近日,焦作中院召开了夏季安全行车教育会议。会上组织全体驾驶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高院《关于开展审务督察情况的通报》、并就夏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维护保养提出了具体要求。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从省高院审务督察通报的每一个问题尤其是车辆管理问题汲取教训,按照李院长的重要指示:“抓工作也好,抓作风建设也好,就是要从小事抓起”,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小事抓起,加强与车辆驻勤部门的联系,落实好执法执勤车辆的“八个严禁”,确保在工作中不发生类似的问题。

    加强夏季行车安全教育。针对夏季高温天气,人容易烦躁,极易导致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车辆易发生自燃、爆胎等问题。要求驾驶员要注意休息好,工作时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加强对车辆油电路、发动机、轮胎等重点部位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出长途车要做好车辆出车前、行驶中和回来后的检查,按规定配备灭火机,严禁在车辆仪表盘上放置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夏季气候反复多变,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活动频繁,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针对气候特点,做好夏季行车的安全工作。

    要增强服务意识。全体驾驶员要明确树立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于干警的思想,要以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练就过硬的驾驶技能,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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