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阳区法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通过三项措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自2013年至今,该院共审理、执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00余件,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活动15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600多份,进校园上法制教育课23次,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个到位”夯实妇女儿童保护的基础。认识到位,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部署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措施;组织到位,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指定由两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女干警,专门负责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责任到位,将妇女儿童维权监督工作纳入院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三个优先”履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职能。对于离婚案件、未成年人抚养费、赡养老人等案件,开辟了“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设立“儿童妇女维权合议庭”,由业务精、资历深、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站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角度实现优先审判;对依法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妇女儿童优先保护,依法适用先予执行。
“三个注重”拓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效果。注重司法救助,对经济特别困难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注重多方互动,与妇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及乡镇(街道)、村委会的基层调解组织等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注重普法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制讲座进学校、进社区,制作卡通漫画宣传册等活动,提高妇女儿童自觉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