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焦公节办【2014】6号《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推进我院节能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增强全院干警的节能意识,结合我院实际,决定于2014年6月分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院2014年节能减排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办法》,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三重保证,让广大干警尽快掌握《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节能减排的意识。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为体验能源短缺给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增强资源危机和能源节约意识,6月10日是全国低碳日。全院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一是6月10日全天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等)照明设备一天;二是“低碳日”全天不得开启办公室空调设备;三是电梯停运一部(上下班高峰期时段除外),倡导干警步行楼梯;四是晚上关闭全部景观照明设备;五是鼓励干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0日全院班车停开一天,以绿色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三)举办节能宣传板报展。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次节能板报展,内容包括: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节能小知识,本部门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意义,以及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使广大干警了解目前节能形势,掌握节能常识和方法,增强对节能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四)全面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全院各庭、处、室,特别是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有关节能减排文件精神,从我院发展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加强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运行过程中的节能环保管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
(五)节能宣传月期间,电梯分单双层运行,倡导干警不行楼梯。晚上全部关闭景观照明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宣传月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
(二)严密组织。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认真筹备、广泛动员、严密组织,使宣传月活动既有声有色,又扎实有效。
(三)注重实效。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宣传月活动进行督查,确保落实内容,确保浓厚氛围,确保增强意识,确保推动工作。
(四)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相关活动。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
201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