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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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引发的命案

  发布时间:2014-06-10 15:23:30


    5月28日,焦作市检察院向焦作中院移送起诉赵某故意杀人一案。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赵某,男,1991年出生,2012年,被告人赵某某在被害人马小某之兄马某某所办驾校学习驾驶,期间,赵某给马某某1000元钱,让其找人帮忙通过考试,但赵某考试三次均未能通过。2014年2月份的一天,赵某携带一把尖刀到焦作市高新区马某某家,要求马某某退钱,马某某遂拿出1000元给赵。随后,马小某和其母亲与赵某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赵某恼怒之下,持尖刀朝马小某胸部捅刺,致马小某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击胸部致肝脏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以上名字均未化名)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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