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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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酒后住牢狱 今日酒后判极刑

  发布时间:2014-06-26 10:56:12


    近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酒后杀死朋友的案件,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四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袁四海曾因喝酒惹事多次被判刑,因犯故意伤害罪2013年8月刚刚被刑满释放,在出狱后不到半年,又在喝酒后用刺刀杀死朋友,惹下弥天大祸。

    被告人袁四海与被害人王卫是三十多年的朋友,二人曾因600块钱发生过争执。2014年1月7日中午和晚上,被告人袁四海与王卫先后在饭店和朋友家中饮酒。当晚21时许,二人酒后一起返回家属院内,因锁事又发生口角,袁四海遂从自家煤球房内拿出一把刺刀,朝王卫头面部、胸腹部等处砍、刺数刀,致王卫死亡。经法医鉴定,王卫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击胸、腹部致心脏破裂造成大失血而死亡。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四海与王卫发生争执后,朝王卫的要害部位连捅数刀,致王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袁四海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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