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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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祭奠受伤害 法官调和解纷争

  发布时间:2014-07-18 10:45:23


    7月17日,马村区法院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2013年12月21日,家住马村区的孙某为怀念去世的亲人,按当地的风俗办理周年祭奠,同村的范某、闫某为人情前去帮忙,因去办事乘车途中从车上掉下受伤住院,孙某也及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双方为医疗费如何分担问题互不相让,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双方情绪非常激动,几度发生争吵,范某和闫某对自己的伤情还提出了鉴定伤残的要求。经与司法技术部门结合,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其伤情显著轻微,进行鉴定有可能达不到伤残的程度,这样增加了诉讼的成本,更不利于案件的解决,法官还了解到三个人同村,且平时关系也不错,闹到法庭只是一时生气。经过耐心的听取他们的意见,细致的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伤残鉴定的标准,与其伤情做对比,另外,从邻里关系的和睦相处入手,通过拉家常聊工作的方式解开了双方心里的小疙瘩,双方当即达成调解协议,孙某再支付给范某5000元,闫某9000,该案了结。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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