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焦作中院民三庭在办案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经过不懈努力,在一天时间里调解结案5件,消除了上访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上诉人张某某、李某某等5人与被上诉人曹某某等2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5个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对立情绪激烈,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不良后果。民三庭新型合议庭三个成员收到该5个案件的卷宗后,感到压力很大。经过开庭前的碰头,合议庭认为此类案件调解结案效果最好,否则很可能会引发不良后果。合议庭经过认真研究,搞清了案件的争议焦点,仔细考量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预先制定了调解方案。7月16日,合议庭对该5件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开庭后,合议庭3名成员按照预定方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并在首先做通了上诉人张某某的思想工作后,积极引导张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对其他当事人进行劝解。一开始,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双方当事人矛盾很大,对抗激烈,拒不配合调解。合议庭成员就轮流或者共同对当事人耐心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整天的艰难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握手言和,在合议庭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将调解款兑现,不但实现了该5个案件的案结事了,还同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一些案外诉求,减少了当事人另案起诉的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争议解决后,双方当事人非常满意,笑脸终于挂到了脸上,纷纷竖起了大拇指:“焦作中院的法官真是敬业呀!真心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