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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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仙”以迷信消灾为由 诈骗朋友10多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4-08-04 17:14:00


    一名“80后”谎称自己会算命,遂以帮朋友消灾转运、帮买股票为由,骗取朋友10万余元,结果不仅失去了友情,也将自己送进了监狱。2014年7月31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1984年出生的程某是漯河人,初中毕业以后,来到焦作市一家电脑公司打工。期间与同事王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也进而与王某的老公范某成了“铁哥们”。一天,程某无意中谈起自己会算命,本来就信佛信命的王某一听,就马上请程某为自己算命,曾经看过算命书的程某就假装“算命仙”,给王某算起命来,并“预测”王某亲戚中近期会出大事,王某听后半信半疑。谁知过了半个月后,王某亲戚中真的有人因车祸突然不幸身身亡。通过这件事,王某便对程某的算命预测深信不疑,并将其带到家中,让程某为家人算命。程某看到范某一家非常信任自己,认为自己“挣钱”的机会来了,他就开始以给范某家人算命、看风水且去寺庙帮其消灾为名,骗范某及其家人钱财;看到其家人容易上当,遂又吹嘘自己能帮范某购买赚大钱的原始股,进行诈骗。自2013年7月至10月期间,程某骗取范某及其家人钱财共计104164元。后程某玩起失踪,范某联系不到他,才知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案发后,赃款已被其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0416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程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程某将诈骗财物予以挥霍,致使财物无法返还,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被告人程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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