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看执行日志,我知道你们为我的案件执行费了不少劲,虽然我的钱没能全部要回,但对你们法院没有任何意见!”8月5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郭女士到焦作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领取来之不易的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充满着感激和理解。
司法实践中,执行工作有其特殊性,大量工作是以查找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为内容的。在很多情况下,执行干警来回奔波在银行、土地局、房管局、车辆管理等部门,却并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单纯从结果上看,这同没有做任何财产调查工作没有区别。当事人据此认为法院没有尽到责任,存在消极执行问题,而执行人员却往往是有苦难言。
今年以来,焦作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在执行工作中,不断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执行技巧,通过记录“执行日志”来反映执行全过程的方法,促使执行工作更趋规范、有序、高效。
一是高度重视执行日志工作。实行执行日志制度,不仅能强化执行人员的责任心,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且能真实反映法院所做的工作,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因此,执行一庭高度重视执行日志工作,多次召开庭务会议进行专题动员和部署,使全庭干警充分认识到执行日志的重要作用。
二是规范执行日志的格式和内容。制定科学的执行日志格式,将执行日志制定为填充式,直接将时间、地点、人员、内容标注上,这样可以在尽量不增加执行人员负担的基础上,顺利完成执行日志填写工作。规定执行日志内容主要包括执行通知书送达情况、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的反应、财产调查和控制以及和解等情况,做到每案必记、务必详尽。
三是利用执行立案、结案的程序节点督促落实。为保障执行日志得到落实,执行一庭的每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必须将执行日志附卷流转;在报结案件时,领导不仅要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结案条件,还要审查有无执行日志以及执行日志的内容。对于没有执行日志或者执行日志过于简单的案件,暂不批准结案。
四是加强执行卷宗检查。执行一庭要求将执行日志装订入卷,并加强执行案件检查。定期评查执行一庭和所辖基层法院执行卷宗,专项检查执行日志落实情况。
有了执行日志,执行一庭对每一起案件的执行情况都一目了然。从执行日志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是否遵循了“执行措施穷尽”的原则。有些案件即使不能一次性顺利执行,当事人通过查询日志了解到执行人员每日的工作,大多数能够理解执行过程的曲折艰难,不会对执行人员产生“怠于工作”的怀疑,也便于当事人了解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加强与执行人员的积极有效沟通。
通过执行日志这一抓手,执行一庭不仅自身做到了规范执行,还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执行的规范性,虽然有些案件未能执结,但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极大缓和了当事人情绪。今年以来,执行一庭共执结各类案件72件,执行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平均执行周期缩短了12天,且未发生一起执行信访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