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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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被他人举报 私闯民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9-01 10:06:25


    非法采挖矿石被查获,怀疑是村委主任举报,两男子非法闯入其家中对其进行殴打致伤。2014年8月29日,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案件,被告人孙涛、李旭东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2013年4月20日凌晨,孙涛、李旭东在焦作市中站区许河村非法采挖矿石被有关部门查获。当晚,其二人在许河村继续进行非法开采,有关部门于次日凌晨再度将其查获,并对其挖掘机进行了扣押。因怀疑是许河村村委主任周其刚举报,第三日中午,孙涛和李旭东驱车赶往周其刚家,孙涛踹开周其刚家院门,二人非法闯入室内,持板凳、皮带等对周其刚及其儿子周文进行殴打,致使二人受伤,周其刚妻子和女儿也受到惊吓。

    案发后,孙涛、李旭东共同赔偿周其刚、周文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6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涛、李旭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对被害人周其刚、周文进行殴打,致二人受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孙涛、李旭东自愿认罪、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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