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陈利君、常士勇等333人减刑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09-04 11:30:08
(2014)焦法审监一刑执公示第3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本院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河南省焦南监狱提请对陈利君、常士勇等333名罪犯减刑案件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4年9月4日至9月8日。如对罪犯提请减刑情况有投诉意见,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意见反馈方式为:1、投诉电话:0391-3386186;2、投诉邮箱:jzzysjyt@163.com; 3、书面投诉通信地址:焦作市站前路86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邮编454002。
二○一四年九月四日
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1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2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3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4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5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6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7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8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9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10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11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12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13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14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15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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