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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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法院试行“乡村两级协调会”化解涉村委会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4-09-12 08:45:23


    博爱县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发现,涉及村委会的执行案件因村委会经济条件所限或经多次换届后,案件很难顺利执行。为有效解决涉村委会执行案件,博爱县法院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进行汇报和沟通,在取得支持后,决定以“乡村两级协调会”这一方式,联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合力化解执行难案。

    经博爱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首先在孝敬镇进行这一试点工作。9月11日,由博爱县法院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孝敬镇纪检书记以及执行申请人、各村村委干部参加的“乡村两级协调会”在孝敬镇政府召开。协调会就孝敬镇下辖的11个村的17件涉村委会执行案件进行商讨解决方案。与会人员就案说案,讨论热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中协调,律师代表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讲解,法院干警以案释法,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应承担的后果,各村委干部坦承说明村委现状和经济情况,申请人当场摆明自己的要求。在相互争论和协调中,有4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其余13起案件虽未能当场达成协议,但村委干部均明确表示,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尽快还款,并当场和申请人签订了“还款计划”。 与会人员对法院开展“乡村两级协调会”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既节省了当事人往返奔波于法院和村委会之间的辛苦,又使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博爱县法院决定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乡村两级协调会”工作向全县各个乡镇全面推行,以此推动全县所有涉村委会执行案件的顺利解决。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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