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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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三个必须”规范对外委托

  发布时间:2014-09-22 17:58:18


    “群众有疑问必须当面解答,群众有意见必须落实,工作有问题必须整改!”为全面规范对外委托工作,焦作中院副院长韩文太提出了“三个必须”的要求。    

    近期,由于个别当事人对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不够了解,对鉴定机构、收费标准、鉴定时间等环节产生了质疑,影响了对外委托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这些问题,焦作中院加强了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人员的群众路线教育,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技术队伍。

焦作中院要求,凡是群众提出的疑问,法官必须做到当面解答、有问必答,尤其是做好对外委托工作各重点环节的解释工作;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件件有回馈,件件有落实,因委托机构工作失误造成案件信访的,要采取措施,如警告、停止委托、直至除名;凡是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必须整改,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真正做到司法公开,同时加强法院司法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防微杜渐,尤其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召开专家听证会或专家座谈会,有针对性的解决当事人的异议和抗性,提高对外委托工作的采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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