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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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文书执行标准

发布时间:2014-10-15 09:24:31


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立案材料

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需提供材料

(一)原告系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系法人或其它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原告需提供载有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及送达证明。

(三)公证机关签发的执行证书及送达证明。

(四)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属于焦作市辖区。

(五)执行证书需有明确具体的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

(六)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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