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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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判决、调解申请执行立案需提供材料

发布时间:2014-10-15 09:35:28


(一)原告系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系法人或其它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原告需提供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及生效证明。

(三)案件系省法院二审终审的,若无生效证明,需提供判决书、调解书送达证明材料。

(四)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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