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庭审工作紧张有序,审判程序严谨规范。法庭审理中,我们认真听取了刑罚执行机关的提请减刑建议,听取了罪犯的自述及监区管教干警、互监组罪犯所作的证言,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关于提请减刑罪犯是否符合减刑条件,我们认为……”
10月17日上午,河南省焦作监狱提请的樊志升、马国林、赵洪渊、李文四名职务罪犯减刑案在河南省焦作监狱开庭。休庭后,人民观审团对案件进行讨论并发表了上述意见。这是焦作中院第一次适用人民观审团机制审理的减刑案件。
为充分吸收民意,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审理减刑案件,焦作中院积极引入人民观审团参加庭审。人民观审团机制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参与司法的模式。为规范人民观审团参加庭审,焦作中院征求了检察机关等单位的意见,从区人民观审团成员库中认真抽取了来自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多家单位的七名人员组成了人民观审团。开庭前,法院在旁听席设置了人民陪审团专席,并向人民观审团成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减刑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庭审中,审判长当庭宣读了观审团成员的组成情况,并告知其具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庭审结束后,观审团成员对案件进行了讨论,独立地发表了意见,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议庭。人民观审团的意见将作为合议庭评议案件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