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两抢一盗”犯罪的特点
1、多发生在辍学后流入社会的无业少年。尤其是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较高,从犯罪年龄上看,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
2、犯罪预备期短,作案时临时起意的较多。由于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低,判断能力相对缺乏,对自己情绪和行为的控制能力差,进行犯罪时大多是一时冲动,犯罪预备期短,当然也有部分是事先预谋好的。
3、犯罪的组织形式呈现团伙化。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
二、未成年人“两抢一盗”犯罪原因分析
1、未成年自身方面的原因
在我们审理“两抢一盗”案件中发现,犯罪的未成年人文化素质都较低,大概80%仅是初中文化程度,未成年时期是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都不强,他们不能客观、冷静的看待各种事物和现象,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家庭方面的原因
(1)家庭结构不完整或者不和睦。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或者不和睦,未成年在家里得不到爱,往往会向外寻求精神支持和寄托,由于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和坏人的教唆、引诱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家长的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有些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即使子女犯了错误也对其包庇,这种未成年人进入社会后,很可能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从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有些家长则是对孩子过分粗暴,无视子女正常的自尊和独立的人格,发现孩子犯了错误后,就对他们动辄打骂,导致孩子很容易离家出走,流落到社会,有的在别有用心的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
(3)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有些家庭条件过于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铤而走险,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校教育忽视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由于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在这方面有教育也流于形式,或者方法简单,形式陈旧,而且内容空洞、流于形式,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另外,法制教育也缺乏灵活的教育形式,不能使法律规范转化为自己自觉的行动和本身的需要、行为,没有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三、预防未成年人“两抢一盗”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1、学校和家长应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教育。首先,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其次,引导未成年人抵制享乐主义。另外,帮助未成年人抵制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例如文化市场的精神污染、社会的不良风气等。最后,帮助未成年养成尊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使他们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与否同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密切相关,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更好的避免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发生。许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是由其早期的不良行为的恶性发展导致的,因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发生,从而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条重要的途径。
3、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应认真落实司法保护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有别于成年人犯罪,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的关注,如果全社会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一定能得到有效保护,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避免未成年人犯罪。